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⚖️ 1. 刑事法:檢控與定罪
- 調查與檢控機構:警方、屋宇署等會就意外成因展開調查,並對涉案人士或公司提出刑事檢控。
- 受災者:
- 應主動聯絡執法機關。
- 在需要時提供口供、擔任控方證人。
- 根據《罪行受害者約章》,警方應向受害者提供進度更新及必要協助。
- 刑事定罪的作用:
- 主要目的:釐定違法者的罪責及刑期(刑事法的目的是為了懲罰違法者,而非補償受害者)。
- 定罪的案情可在民事索償時用作證據,協助證明被告疏忽。
⚖️ 2. 民事法:涉及傷亡的疏忽索償 (Negligence)
- 誰可索償?
- 舉證責任:
- 由傷者或家屬舉證對方疏忽
- 除刑事檢控定罪外,通常需工程師、測量師等專家作證。
- 索償項目:
- 受傷個案:痛楚、痛苦及生活便利損失(PSLA)、收入損失、醫療費。
- 死亡個案:親屬喪亡之痛 (Bereavement) ,殮葬費用,受養人失去依靠的損失 (例如死者的子女、配偶及父母),及財富積累損失等。
- 訴訟時效:意外或死亡日起 3 年內 必須展開索償(入稟法庭)。
⚙️ 3. 工傷: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索償
- 誰可索償?
- 受傷人士、死者家屬(向僱主進行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的工傷索償)。
- 舉證責任:
- 工傷索償是不論過失,無需證明僱主疏忽。
- 只要因工遭遇意外受傷,即有權就喪失工作能力等損失向僱主展開索償。
- 索償項目:因工受傷丶死亡丶喪失工作能力等情況。
- 訴訟時效:意外起 2 年內 必須展開工傷索償(入稟法院)。
🏠 4. 民事法:涉及財物損毀的疏忽索償
- 向保險索償:單位業主與租客可向自己的家居保險索償(按保單限制)。
- 向疏忽方索償:可向涉疏忽責任的承辦商等提出民事索償。